(二)整治交通违法,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打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全力开展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力保障道路施工期间畅通,大力推进交通组织优化,实施交通设施优化。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决算40469.42万元,比2015年增加861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8,773.77 万元,比2015年增加6924.53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工资上调,二是增发公务交通补贴。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决算40636.97万元,比2015年增加8748.59万元,增加原因一是工资上调,二是增发公务交通补贴,三是道路交通设施制作、维护等费用本年度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7257.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及协勤警、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煤、水、电、气、取暖、物业等公用经费支出,秩序、车管、事故、安全业务、车辆燃料、修理、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印刷、涉案车辆存放及车辆牌照、证照等专项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9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医疗保险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0.80万元,用于购置黄标车、大货车闯禁行管理、机动车通行证管理软件;城乡社区支出1157.7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设施等制作、维护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和目标考核奖励。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16.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及协勤警、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保险、津补贴、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等支出(另有1694.72万元市财政结余资金用于发放精神文明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97.90万元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支出(另有2.83万元市财政结余资金用于发放抚恤金);商品和服务支出9272.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取暖、物业、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他资本性支出12923.84万元用于办公设备、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38410.37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5563.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人员及协勤警、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日常煤、水、电、气、取暖、物业等公用经费支出,秩序、车管、事故、安全业务、车辆燃料、修理、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印刷、涉案车辆存放及车辆牌照、证照等专项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2.7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9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医疗保险支出;城乡社区支出625.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装标志牌、监控系统等道路交通设施;节能环保支出20.80万元用于购置黄标车、大货车闯禁行管理、机动车通行证管理软件,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和目标考核奖励。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505.42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4440.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及协勤警、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保险、津补贴、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办公、水电、取暖、物业、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5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91万元,主要用于民警的医疗保险支出;项目支出21904.95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1122.14万元,主要用于驾驶人科目三考场运营、标志牌、管井、光纤、护栏维护、标线漆的施划、《今日交通》栏目制作、《龙城交警》专刊宣传、移动、联通数据专网租赁、事故检验鉴定、涉案车辆存放、汽车、摩托车燃料、修理、民警防护服、反光背心、手套、清障车、办案、办公设备等的购置等支出;节能环保支出20.80万元,主要用于用于购置黄标车、大货车闯禁行管理、机动车通行证管理软件;城乡社区支出625.8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安装标志牌、监控系统等道路交通设施,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奖励和目标考核奖励。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983.1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民警及协勤警、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保险、津补贴、伙食补助、社会保障缴费、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290.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水电、取暖、物业、差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21.8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城乡社区城市公共设施项目支出531.88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设施制作、安装、维护等支出。
五、其他部分决算情况
1、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采购预算7648.06万元,完成6538.36万元,其余正在执行中。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028.13万元,完成采购33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068.36万元,完成采购1711.6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551.57万元,完成采购1462.72万元。
2、机关运行费914.79万元,2015年为2290.9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统计口径不一致,办公费、水、电、气、暖等日常公用经费2015年在基本支出下列支,2016年上述内容在项目经费中下达,因此列支在项目支出。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其中车辆数合计883辆,包含警用摩托621辆、离退休人员用车6辆、执勤执法用车9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63辆。
4、“三公经费”支出700.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原因是报销邀请专家研讨交通方案的机票和住宿费0.36万元,接待部局督导组工作餐费0.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00.60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34.37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油价下跌,二是单位内部实行经费包干、给车辆加装GPS定位系统等措施。
六 、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