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4.30”重大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来到迎泽一大队事故中队,送上一面绣有“人民的警察、人民的公仆”的锦旗,衷心感谢事故民警一心为民、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
4月30日23时许,闫某驾驶晋A66K**号捷达牌轿车在建设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街路口时,与行人冀某由东向西横过道路时发生碰撞,造成冀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于死者家属对工作不理解和失去亲人的悲痛心情交织在一起,死者家属一直情绪比较激动。为切实做好维稳工作,化解矛盾,事故中队长刘晓明放弃休息日,耐心地倾听家属的诉求,并向家属讲法律、讲政策、协调事故善后赔偿事宜等,细致地对其进行思想引导,认真与家属沟通交流,取得了家属的信任,稳定了受害者家属的激动情绪,软化了其坚硬的立场,最终赢得了双方家属的理解和认可,达成了赔偿协议,让原本激化的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群众的满意是对民警工作和辛苦付出最大的肯定和慰藉,刘晓明中队长在接过锦旗时说:“警民鱼水情,创造和谐的警民关系需要民警每天用行动一点一滴的积累,只有情系百姓才能路通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