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22时40分许,驾驶员李某驾驶晋ALC7**号别克牌小型轿车沿桃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桃园四巷路口时,与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护栏受损、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后接122指挥中心指令,事故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与驾驶员了解情况时,民警发现驾驶人李某有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随后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84.80mg/100ml。后将该人员带到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由山西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护人员对其提取血样,经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提取李某血样进行酒精含量检测鉴定,鉴定意见为271.79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李某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李某已被我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以此为戒,切勿酒后驾车,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驾驶,共同营造一个畅通有序、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