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8日下午14时20分许,杏花岭大队六中队中队长马毅带领民警在旱西关滨河东路口展开布控查缉工作,在对过往车辆逐一检查过程中,一辆车牌号为晋A3L3**的灰色标致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时驾驶员在发现民警后企图弃车而逃。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民警断定其必定存在问题,遂迅速上前予以拦截,控制驾驶员。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满嘴酒气,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03.05g/100ml,随后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行抽血检验,结果为102.08/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