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交警队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3-12-02 16:40:10 作者:王晨霞 点击:
2013年12月2日是第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制道德意识、文明行车意识,确保全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支队“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 按照支队工作部署,娄烦交警队高度重视,提前部署,提前预热,结合工作实际,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交通安全宣传“零死角”,积极预防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12月2日上午,娄烦交警队副大队长冯德清亲自带队组织安全民警在县城临时客运站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虽然天气寒冷,但安全民警的宣传热情不减。活动中,民警向行人发放了《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温馨提示卡》等多种宣传资料,讲解宣传展板内容,倡导市民 “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并认真耐心地回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有关交通安全的问题。
本次活动对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设立的日期、初衷、意义和今年的活动主题、活动内容等进行了宣传,特别对三方面内容进行了宣传,即在城市倡导“三不”即:“不随意变更车道、不乱停车、不闯红灯”;在农村拒绝“三无”即拒绝:“驾驶无牌车辆、无证驾驶车辆、驾乘摩托车无头盔”;在运输行业抵制“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本次活动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导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进一步增强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自觉做到懂法守法,文明出行。